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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缴纳及退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17:45来源:浏览次数:9472

各交易用户: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依据甘肃省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细化清单及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1日开始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缴纳现金投标保证金,全面推广保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注册及投标登记

(一)为保证交易平台电子化业务办理流程的顺利进行和进场项目的规范管理,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金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免费注册(注意用户角色的正确选择)

(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需登录金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找项目进行投标登记报名,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登记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关报名信息并发送至联系人手机。报名信息中包括保证金缴款账号(缴款账户以投标人报名成功收到的短信及投标登记情况中显示的为准)。若选择线上缴纳保证金,则按照短信中的通知账号进行保证金的缴纳;若投标企业选择保函方式(投标企业可自行选择出具保函的银行或者机构)缴纳保证金,则在开标前将保函在投标登记信息栏进行上传.

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一)投标人在向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使用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打至报名成功收到短信中指定的银行账号。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银行柜台电汇,网银转账等,各投标人主体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三)投标人必须用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四)投标人投两个或多个标段(包)的,每个标段(包)都会生成一条报名信息,请投标人注意各个标段所对应的银行账号,并分笔缴纳保证金。

(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一)办理流程。投标保证金的退回,统一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向交易平台提交退款申请进行办理。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投标公示期结束后,代理机构即可提交申请;中标人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并缴清相关费用后提交申请。交易平台到退款申请后向银行发出指令,进行退款。

四、保函的递交

(一)投标人在开标前,在交易平台的投标管理--投标登记情况栏目下将保函上传至交易平台,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纸质保函。投标人对上传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在开标时,工作人员对保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二)投标人投两个或多个标段(包)的,每个标段(包)都必须有对应的保函,不可多个标段共用一个保函,并将相应的保函上传至对应的投标登记信息栏目。

(三)保函上传截止时间

保函上传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保函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保函开具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保函在规定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本平台,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2023年5月1日之前已发公告的项目,缴纳和退汇保证金还需按原来方式进行。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4001020005或0935-5831892

投标保证金网上缴纳及退汇流程:

请见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保证金网上缴纳和退汇流程》